医疗服务提供者类别
医疗服务提供者
长者医疗券计划旨在资助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以下于香港注册的医护专业人员可登记参与长者医疗券计划:
西医注1

物理治疗师注2

中医

职业治疗师注2

牙医注1

放射技师注2

脊医

医务化验师注2

注册护士、
登记护士
登记护士

于注册名册第I部分
注册的视光师
注册的视光师

听力学家注3

临床心理学家注3

营养师注3

言语治疗师注3

注1:自2023年12月6日起,尚未载列于《基层医疗指南》的西医不可继续参与医疗券计划,因而不能接受长者使用医疗券。上述措施于2025年3月1日起扩展至牙医。因此,我们建议医疗券使用者在求诊前查看已登记医疗服务提供者名单。
注2:辅助医疗业人员及化验服务须按现行的转介安排
注3:注册于政府认可医疗专业注册计划认可的相关医疗专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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