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及答案
I.合資格人士
答: 年滿65歲或以上的人士,並持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 《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內所指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在香港特區《入境條例》(第115章)內所指的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不論是否香港永久居民,便合資格獲發及使用醫療券。然而,若該長者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答: 年滿 65 歲或以上的人士,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有效《豁免登記證明書》,不論是否參加上述計劃,均合資格獲發及使用醫療券。然而,若該長者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II.涵蓋服務範圍
答: 醫療券適用於下列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診療中心/醫技科室,以及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包括預防性護理服務,以及治療和復康性服務:
- 診療中心-家庭醫學全科門診、體檢中心、急診科、骨科、眼科、牙科、中醫科、內科、婦科、外科、康復科門診;
- 醫技科室-物理治療科、醫學影像科、臨床微生物及感染控制科、病理科;及
- 華為荔枝苑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答: 不可以。醫療券並不適用於住院服務及需預先繳費的醫療護理服務。
答: 若不涉及住院服務,原則上是可以使用醫療券支付急症室的門診服務費用。
答: 可以。醫療券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科室/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包括由這些科室/健康服務中心提供的小手術(如傷口護理、皮膚小手術等)。
答: 不可以。長者醫療券計劃旨在加強予長者的基層醫療服務,並不適用於日間手術程序。
答: 不可以。醫療券是用以支付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科室/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提供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不可純粹用以購買物品、藥物、醫療儀器和用品。
III.使用醫療券
答: 由2015年10月6日起,合資格長者可以使用醫療券支付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而由2023年4月17日起,合資格長者亦可以使用醫療券支付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華為荔枝苑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提供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
答: 這個計劃的設計是盡量方便長者,因此長者無須預先登記,合資格的長者在有需要接受醫護服務及使用醫療券時,只需親身到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並示意要使用醫療券支付當天在指定科室/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接受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在簽署同意書後便可使用醫療券。若長者首次使用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會代為開設個人的醫療券戶口。
答: 長者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醫療券時,必須同意加入醫健通。
答: 不可以。醫療券不可以與國家醫療保險用作支付同一次醫療服務。
答: 合資格長者在開立個人的醫療券戶口後,他在計劃下可享有的醫療券金額會即時存入他的醫療券戶口內以供使用,而在其後的每年1月1日,他於當年度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也會自動存入他的醫療券戶口內。
答: 長者未使用的醫療券可累積至其後年份使用,但所累積的醫療券總金額不得超過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
答: 只要長者的醫療券戶口內有足夠的醫療券可供使用,便可在診症後選擇以醫療券支付全數醫療護理服務費用,或以醫療券支付部分費用後,以現金支付餘額。但長者使用醫療券的金額不得超過該次所獲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
答: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該院屬下的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不應就長者使用醫療券收取任何手續費或行政費。長者使用醫療券支付門診醫療護理費用時被收取的費用不應高於(不論直接還是間接)沒有使用醫療券人士就接受同等醫療服務而被收取的費用。
答: 由於香港長者每年獲發的醫療券是以港幣為單位,而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醫療護理服務費用則以人民幣結算,因此長者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計劃會根據每月更新的換算率計算需扣除的醫療券金額。
例子一: 假設診症當日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人民幣與醫療券的換算率為1:1.127,而醫療護理服務收費是人民幣¥200,若長者選擇以醫療券支付全數費用,其醫療券戶口會被扣除的醫療券金額為港幣225元。
(即人民幣¥200 x 1.127 = 港幣225.4元,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後最接近的整數為港幣225元)
例子二: 假設診症當日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人民幣與醫療券的換算率為1:1.255,而醫療護理服務收費是人民幣¥500,若長者選擇以醫療券支付的費用為人民幣¥300,以現金人民幣¥200支付餘額,則其醫療券戶口會被扣除的醫療券金額為港幣377元。
(即人民幣¥300 x 1.255 = 港幣 376.5元,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後最接近的整數為港幣377元)
答: 醫療券換算率由香港特區政府每月調整一次,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須將該月的人民幣與醫療券換算率展示於負責辦理醫療券申報的指定地方(包括一樓收費處、負一樓急診科收費處、體檢中心收費處、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收費處)的顯眼處,供長者參考。
答: 每月人民幣與醫療券的換算率,以香港銀行公會在上一個月的最後第八個工作天起至最後第四個工作天的五天內的人民幣轉換港元的平均匯率計算。方法是計算該五天人民幣兌港元的買入價及賣出價的平均價,並以四捨五入方式取至小數點後三個位(如1:1.227)。
答: 不可以。長者必須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予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核實身份開設醫療券戶口及/使用醫療券,以防止長者的身份被盜用,保障長者使用醫療券的權益。
答: 不可以。在每一次使用醫療券時,長者必須攜同其有效香港身份證或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親身到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接受門診醫療護理服務,並簽署使用醫療券的同意書。
答: 不可以。長者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接受門診醫療護理服務後,如要使用醫療券支付有關費用,所使用的醫療券金額不可超出當日其醫療券戶口餘額。長者可用現金支付餘下的費用。
此外,如長者與配偶雙方的醫療券戶口成功連結後,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可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使用的金額不設上限,但不得超過該次所獲醫療服務的費用。
答: 不可以。任何人如利用已離世長者的身份證使用其戶口餘下的醫療券金額,可能會被控詐騙等罪行及須負上刑事責任。
答: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在每次扣除醫療券後,都會發給長者一張「醫療券使用記錄」,當中列明長者到診前和該次診症使用的醫療券金額,以及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以供長者保存。此外,長者的親友或照顧者可協助長者登入醫療券網站(www.hcv.gov.hk)或致電醫療券結存查詢熱線(電話號碼:(852) 2838 0511),輸入長者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便可查閱長者的醫療券戶口結存、將於來年一月一日發放至長者戶口的醫療券金額,以及預計將於當日因超過累積上限而被取消的醫療券金額。已登記醫健通的長者也可利用醫健通eHealth手機程式查詢上述資料及過去兩年的醫療券交易記錄。
答: 在香港,已獲香港特區監護委員會授予法定權力的監護人可替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在其住宿或同意接受醫療或牙科治療等個人事宜上作出重要的決定。監護人亦可獲授予法定權力替當事人處理限量的金錢。至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沒有決斷能力而未有法定監護人的長者,多由親屬或社工在保障長者的利益及福利的前題下,以折衷的方法(沒有正式授權)協助處理有關事宜。以上安排適用於香港特區長者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計劃。
答: 如長者不會讀寫,可在一名成年人見證下在同意書簽名欄畫上標記或印上指模,而該見證人亦須在同意書內寫上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簽署。
答: 可以。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職員向長者講解同意書的內容後可作見證人,並須在同意書內寫上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簽署。
IV.配偶共用醫療劵
答: 適用。如長者及配偶之前未有登記共用醫療券,而其中一方須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接受醫療服務,只需一同親身到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門診醫技樓一樓收費處、負一樓急診科收費處、體檢中心收費處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收費處,出示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聲明雙方的配偶關係和同意共用醫療券,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便可經醫健通(資助)系統把醫療券戶口連結,讓長者可以由同日起接受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後,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直至任何一方提出書面請求選擇退出為止。
答: 如長者及配偶之前未有登記共用醫療券,而因特定原因,例如身體殘障/行動不便、長期卧床等,而無法親身前往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申請連結醫療券戶口,長者和其配偶可以填寫並簽署於醫療券網頁下載的「擁有配偶關係的醫療券使用者共用醫療券同意書」,申請連結醫療券戶口,並由使用醫療券一方於接受醫療服務時遞交。
答: 在連結醫療券戶口時,長者無需出示配偶關係證明文件。然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有需要時會要求長者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查核。
答: 不可以。長者與配偶必須均符合醫療券使用資格,才可辦理醫療券戶口連結,共用醫療券。
答: 不可以。長者只可於耗盡自己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後,才可使用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
答: 只要長者配偶雙方的醫療券戶口成功連結後,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即可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使用的金額不設上限,但不得超過該次所獲醫療服務的費用。
答: 不可以。即使已登記共用醫療券,已離世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不會轉移至在世長者的醫療券戶口。使用已離世配偶的醫療券,可能會被控詐騙等罪行及須負上刑事責任。
答: 是。長者每一次使用配偶的醫療券戶口時,也要必須向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出示其配偶的最新的香港身份證副本以作核對。
V.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
答: 為鼓勵長者更有效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長者醫療券計劃推出為期3年(即2024年至2026年)的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合資格長者如在同一年度累計使用1,000元或以上醫療券於預防疾病和管理健康等特定基層醫療用途,即會自動獲發放500元獎賞至其醫療券戶口內作同樣用途,使用期限為下一個曆年年底,逾期作廢。政府作出特別安排,容許長者提早於2023年11月13日起累積使用醫療券金額以獲取2024年度的獎賞。
答: 適用。長者於下列11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的診療中心,以及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屬下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使用醫療券於預防疾病、跟進/監測慢性病症的門診服務,均被視作符合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下的特定基層醫療用途:
- 診療中心 – 家庭醫學全科門診、體檢中心、急診科、骨科、眼科、牙科、中醫科、內科、婦科、外科、康復科門診
- 華為荔枝苑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答: 獲發放的獎賞可於下一次接受特定基層醫療服務時使用。
答: 獎賞金額與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分開處理,並不會影響醫療券的累積上限。
答: 不可。
答: 如長者的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已耗盡,並以配偶的醫療券支付特定基層醫療服務,有關使用會記入長者(即接受服務者而非其配偶)於特定基層醫療用途的累積金額。
答: 在申報使用醫療券於特定基層醫療服務時,醫健通(資助)系統會先自動扣除長者醫療券戶口內的獎賞(如有)後,才會扣除醫療券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
答: 獎賞發放到長者的醫療券戶口或長者使用獎賞後,醫健通(資助)系統均會發送電話短訊到長者提供的香港或中國內地流動電話號碼作通知,短訊亦會顯示獎賞的餘額及使用到期日。長者亦可於醫健通(資助)系統醫療券餘額查詢頁面、致電醫療券結存查詢熱線(852) 2838 0511或利用安裝在流動電話的醫健通eHealth手機程式,查閱獎賞發放狀態及獎賞結餘。此外,長者亦可參閱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為長者申報醫療券後給予長者的「醫療券使用記錄」上的醫療券餘額及獎賞資訊。
答: 長者如對接受的醫療服務是否符合特定基層醫療用途有疑問,應在接受醫療服務時向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提出。
VI.在香港使用醫療券
答: 可以。曾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使用醫療券的長者,回到香港後仍可繼續使用其醫療券戶口内剩餘的醫療券,支付香港私營醫護專業人員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的費用。詳情可瀏覽長者醫療券計劃網頁www.hcv.gov.hk或致電計劃查詢熱線(電話號碼:(852) 2838 231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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